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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各盟市农牧局,有关引种单位:

  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工作,提高引种备案品种安全性,现将我区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应性试验报备

  报备时间:每年3月31日前

  报备要求:拟在我区引种备案的品种,由引种者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农作物试验报备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种业发展处报备,同时登录内蒙古种业信息管理平台(http://150.223.32.185:8085/)网上填报试验报备信息。试验报备品种应为已获得审定编号的品种,否则不予受理。

  二、适应性、抗病性试验要求

  引种者按照《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发〔2023〕23号)要求,自行或委托有试验能力的承试单位开展不少于1年的适应性试验,委托有资质的抗鉴机构开展不少于1个生产周期的抗病性试验,抗病鉴定时间为开展适应性试验的两年内。

  三、引种备案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每年11月1日—11月30日

  备案要求:引种者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https://zwfw.nmg.gov.cn/)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事项办理,按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参照《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发〔2023〕23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玉米:李欣、张鹏宇

  大豆、棉花:傅晓华

  水稻、小麦:孙宇燕

  联系电话:0471-6285043

  电子邮箱:nmgzyfzc@126.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12楼窗口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报备表.wps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3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xztz/202403/t20240321_2483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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