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乡村资讯 >关于更换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业行政执法内部使用顺序的公告

关于更换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业行政执法内部使用顺序的公告

时间:2025-02-05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因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派出机构变更,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更换“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业行政执法专用章(1-5,共5枚)”的内部使用顺序。渔业行政执法专用章由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各执法支队负责管理,仅用于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名义实施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出具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与使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超出使用范围无效。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业行政执法专用章(1)”由海监执法支队管理使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业行政执法专用章(2)”由渔政渔港执法支队管理使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业行政执法专用章(3)”由渔业船舶检验支队管理使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业行政执法专用章(4)”由水产与苗种执法支队管理使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业行政执法专用章(5)”由水丰边境执法支队管理使用。

    特此通告。

    附:印章印鉴图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tzgg/2025012713144584473/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文章

热点关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美丽乡村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

美丽乡村政务信息网 mlzwxx.china-village.com.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744786 监督电话:1861292553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