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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08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

  全省秋粮大规模收获即将开始,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蓝佛安省长的批示要求,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切实做好今年“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三秋”生产事关全年粮食丰产丰收和明年粮食丰收基础。各地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气象灾害等不确定因素可能给“三秋”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秋粮丰收的特殊重要性,坚决抓好“三秋”机械化生产。要以秋粮机收、小麦机播和农机抗灾减灾作业为重点,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扎实高效组织保障作业机具、落实服务措施和惠农政策,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应急作业准备,努力降低机收损失,为高质高效完成“三秋”农业生产提供坚实机械化支持。全省力争投入“三秋”各类农机具45万台以上,完成玉米机收面积1850万亩以上,薯类机收面积150万亩,玉米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2300万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540万亩,小麦机播率稳定在97%以上。

  二、统筹协调,做好装备保障。

  要借鉴“三夏”生产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三秋”机械化生产特点,提前做好机具准备。要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巡回指导,帮助农民机手检修保养各类农机具,正确调整机具参数,保持作业机具状态良好。要科学研判“三秋”期间机具跨出和引进数量,组织签订作业合同,促进供需平衡。要做实做细机收服务,特别关注缺少劳动力、返乡困难的农户以及“小散偏”地块的作业需求,提前落实谁来干、何时干,确保不误农时。要协调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做好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要开通并公布“三秋”农机保障热线电话,方便机手和农民群众反映相关情况,及时解决困难问题。

  三、沟通协作,作业保通保畅。

  要按照《山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三夏”农业生产作业工作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发〔2022〕59号)要求,加强与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三秋”机械化生产。要协助落实好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做好道路运输相关政策解释工作,确保跨区农机道路转移高效顺畅。要及时打通影响农机手返乡机收、农机跨区转移、农机下田作业、农机及配件调运等的堵点卡点,推动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查点设立联合收割机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查验、优先放行。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管控措施的地区,及时组织对接生产需求,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应急作业队和志愿者为农民群众服务,做到不漏一块田、不落一农户。要会同中石油、中石化落实农机加油专享优惠,开通加油绿色通道,组织开展送油下乡服务,不断加大对农业生产支持力度。

  四、完善机制,提升应急能力。

  要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的通知》(晋农机发〔2022〕9号)和《山西省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机械化防灾减灾抓好秋粮生产的通知》(晋农机工发〔2022〕7号)文件要求,做好机械化防灾减灾、应急作业服务。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发挥农机作用,充分做好防灾准备,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农机防灾抗灾和生产自救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秋粮适时收获、秋播顺利开展。有条件的地区提前组织准备秋收抗灾机具,购置或改装轮式收割机配套半履带、后驱动、宽轮胎以及割台防倒伏装置。要加快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及早形成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备案名录,落实应急作业机具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作业服务,努力减少因灾损失。

  五、落实责任,抓实安全生产。

  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农办机发〔2022〕205号)有关要求,针对秋季农业生产、农民出行、农机使用、天气变化等特点,强化农机安全形势分析研判,从细从实做好风险防范化解。要深入田间、地头、农机合作社,针对大中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机械、秸秆还田机、旋耕机等农业机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要配合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严查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机手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督查,落实具体安全措施,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六、强化减损,力争颗粒归仓。

  要把机收减损作为当前机械化粮食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将机收减损作为粮食生产机械化主要工作常抓不懈的通知》(农办机〔2021〕10号)文件要求,牢固树立“减损就是增产”意识,持续巩固已有机收减损工作成果。在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秋粮机收减损大宣传、大培训、大比武活动,努力做到宣传活动对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全覆盖、培训和技能指导对所有持证机手全覆盖、大比武活动对所有秋粮生产县(市、区)全覆盖,确保机具和机手以最佳状态投入作业。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山西省主粮作物机收损失监测调查方案的通知》(晋农机发〔2022〕8号)要求,开展好秋粮机收损失的调查监测,推动粮食机收作业质量进一步提高。要加强对粮食晾晒烘干工作的组织,强化工作部署、摸底排查,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粮食收获后晾晒、烘干问题。

  七、指导宣传,推进技术应用。

  要根据秋粮作物适收期,准确掌握不同时段机收需求,科学调配作业机具,确保秋粮作物按期收获。要“一县一策”落实配套机具保障,特别是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地区,要对收获机械保障情况再摸底、再调度、再培训,做好先进收获作业机械购置、调集和适配机具改造等工作。要扎实推进深松整地和优质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抓紧将年度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和作业主体,加强信息化监管,有效促进耕地质量改善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策划“三秋”农机化生产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农机化在技术集成、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三秋”机械化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三秋”生产进度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从9月下旬起,按要求通过“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上报作业进度。秋季农机化生产结束后,各市要认真总结工作,将秋季生产工作总结及时报送省农机发展中心农机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0351-4035922

  电子邮箱:sxnjscc@126.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nyjxhglc/202209/t20220930_72062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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