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丹东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复工复产“两保”,强化疫情“三防”目标
时间:2022-10-28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按照丹东市委市政府“保生产、保安全、防溢出、防输入、防涌入”总体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切实采取以下措施贯彻落实:一是加强督导检查。丹东市农业农村局成立3个督导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县(市)区渔港码头,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及防疫督导工作。严格督导检查批准的出海渔船“三个严禁”(严禁渔船在养殖区外海域生产作业;严禁与外方船舶、人员有任何接触;严禁出海渔船民向外方船舶、人员抛物或接受外方物品。)落实情况。54个港点专班和市、组渔业执法人员加大对渔船民疫情的管控力度,强化涉渔“四类人员”防疫管理,建立渔业防疫管理台账,坚决阻断疫情自海上江上境外输入。二是坚持以打促安,及时消除隐患。严打“三无、四超、七不”和“四类”渔船,即严打无船籍港、无船员名号、无船舶证书“三无”渔船;严打超风等级、超航区、超载、超员等四超渔船;严打渔船不适航、职务船员不适任、船员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渔船不编队出海生产、灾害性天气召而不回渔船、号型号灯不按规定配备正常使用、渔船北斗、AIS 等通导设备不按规定配备使用“七不”渔船;严打违法越捕、非法加装、船证不符、海事“四类渔船”,及时清除风险隐患。三是发挥“吹哨人”作用,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力量相互监督,建立重大渔业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及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设立有奖举报热线8条,对7 种情形举报人奖励1000至5000元。四是建立对失职失责者追责机制,对典型案例曝光。组成2个督导组,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及执法部门督导,对渔船管控及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失职失责者,报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或造成事故的渔业船舶,列入“黑名单”,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新闻媒体和重点渔村、渔港曝光。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qsnyxxlb/202210/t20221028_4695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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