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乡村文旅 >赤峰市农村牧区发展促进中心对2023年申报的市级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进行实地验收

赤峰市农村牧区发展促进中心对2023年申报的市级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进行实地验收

时间:2023-11-1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提升赤峰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和运营水平,促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的示范性家庭农牧场,近日,赤峰市农村牧区发展促进中心组成两个验收组对局机关纪委抽取的14个合作社和12家家庭农牧场进行了实地考评验收。

  

  

  

  考评验收工作以赤峰市市级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和赤峰市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认定管理办法为依据,统一申报条件、统一验收标准,通过查看账目、翻阅资料、走访询问、现场打分等方式,对抽取的申报主体进行逐一考评。验收组对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在规范年报、按时纳税申报、规范财务管理、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产销对接、银行贷款等方面进行了指导和服务。经抽验,2023年申报的63个合作社和89家家庭农牧场符合市级示范认定标准。

  自2011年开始,赤峰市开展了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示范创建工作,通过示范评定,有力的提升了我市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和发展活力,增强了其引领示范带动能力,促进了我市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赤峰市已创建市级示范社728个,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715家。下一步,在依托赤峰市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增强服务带动效应,促进小农牧户和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

  

   打印 关闭

   信息来源:赤峰市农村牧区发展促进中心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cf/202311/t20231113_240972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文章

热点关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美丽乡村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

美丽乡村政务信息网 mlzwxx.china-village.com.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744786 监督电话:1861292553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74478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