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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区)创建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12-14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经县级申报、市级遴选、省级评审等程序,确定了2023年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区)创建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2月14日至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实名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0551-62644113
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0551-6262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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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3日
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区)创建名单
序号 | 市 | 县(市、区) |
1 | 宿州市 | 泗县 |
2 | 阜阳市 | 界首市 |
3 | 六安市 | 霍山县 |
4 | 淮南市 | 凤台县 |
5 | 淮北市 | 相山区 |
6 | 马鞍山市 | 和县 |
7 | 铜陵市 | 枞阳县 |
8 | 芜湖市 | 南陵县 |
9 | 池州市 | 贵池区 |
10 | 蚌埠市 | 五河县 |
11 | 滁州市 | 南谯区 |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7024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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