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档案规范整理二期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3-12-21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实现档案工作提质增效与创新发展,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效率与档案利用,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和需求,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现以内部比选的方式实施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活动。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档案规范整理二期项目。
二、采购预算与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预算:199680.00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限 |
1 | 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档案规范整理二期项目 | 1 | 199680.00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在10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合法存续、运营状况良好的与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企业或事业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不存在被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http://zxgk.court.gov.cn/)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或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提供证明材料)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和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2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00)
2、领取地点: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楼409室。有意参加比选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正二副,另附电子档一份)递交截止及比选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时00分
2、比选地点: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5楼党委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61号
联系人:贺向辉
电话:0731-82183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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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12/t20231220_32527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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