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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4-01-25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

  现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农质管函〔2024〕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前期,我厅已对“两节两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出部署,请结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对象,组织一次宣传培训。要利用冬季农闲、集中返乡等有利时期,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科学用药知识,将农兽药残留限量新标准、禁限(停)用农兽药清单、安全用药明白纸、重点品种整治清单等发放、张贴到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农药经营门店和居民聚集区,引导科学生产、健康消费,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素质。

  二、针对突出隐患,开展一次风险排查。各地要组织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摸底,对春节农产品供应基地生产上市情况实行每周一次巡查、每批次检测,所有实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的农产品必须带证上市。要突出“三年行动”重点品种及日常巡查监测问题较多的品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包联、抽样检测和巡查检查制度,开展一次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监督抽查行动。

  三、围绕考核指标,进行一次回头看。从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反馈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市州能够对标对表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落实年度各项重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各地要秉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针对考核扣分点和薄弱环节,重点就网格员作用发挥、主体名录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查验、国家农安县亮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和移送等工作,及时查漏补缺、认真整改提升。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与总结。建立常态化信息反馈机制,落实春节期间当班值守制度,按要求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发现有关社情舆情要及时报告并按应急层级妥善处置,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可随时提供协调协助。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附件1),并在每周五(含春节放假期间)上午10:00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及调度表(附件2),2月15日前报送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总结(包括市本级及所辖区县落实情况、成效及创新做法)。

  联系人: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李维峰,电话:84432199、18711023213,邮箱:hnncpzjc@163.com。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各市州工作情况报送联系人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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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401/t20240122_32631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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